通用语言文字法征文
通用语言文字法征文
语言文字规范化稳步推进
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四年来,围绕贯彻实施该法律,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
近年来,随着普及普通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实施,社会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逐渐增加.2004年起,每年的6月和12月,将定期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普及.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均能自觉使用普通话.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也是高效执行公务、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要求.广播电视媒体也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阵地,多年来,我市广电部门积极实践这一精神,大力加强对普通话的普及.为了丰富节目形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同时,推出了一系列的普通话节目,有效地增强了市民的推普意识.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齐抓共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已然深入人心. 然而,推进语言文 字的规范化工作并非易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社会用字不规范,不仅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对人们的思想,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认知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市*要求各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城区社会用字工作;团市委也要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检查我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等规范汉字使用情况,再交由工商、城建等部门进行整顿,以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
国家语委强调,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不但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大问题.当前,社会语言应用空前活跃,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这种情形下,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为迫切.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键在落实,各级*和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由于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以举办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风气.
现在社会如果用字不规范,不仅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对人们的思想,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认知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普通话,即现代标准汉语,又称国语、华语,是社会上多数人的语言,有些人说的不是普通话,是一些地方的方言,这样会让不会说这种话的人感到烦恼.像有些人把连词“和(he)”说成“han”,把“蝴蝶(hudie)”说成“hudiěr”,把“告诉(gaosu)”说成“gaosong”,这些土音,使其它的人难以接受.另外,有些人的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ue”、也有人念成 “qǐnlue”;“附近”一词,有人念“fujin”,也有人念成“fǔjin”,这也给说普通话的人带来许多麻烦.
普通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苞米”,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
汉字,亦称中文字、中国字、国字,是汉字文化圈广泛使用的一种文字,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它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
汉语和汉字不仅能进行快速阅读,而且更适合快速阅读.具体来讲有以下几大方面:
首先,汉字的表意性便于形意互见,为快速阅读提供了天然有利条件;
其次,汉字作为语素文字, 构词能力强,常用字集中,为速读提供了便利;
其三,汉字作为拼形文字, 同音异义字差别明显,也是快速阅读的有利条件;
其四,汉字的书写形式便于整体认知,也有利于进行快速阅读;
其五,汉字作为复脑文字,认读充分发挥了大脑两半球的功能;
最后,汉语语法的意合特点,使其言简意赅,容易意会神摄,便于快速阅读,直观达意.
所以我认为普通话和汉字成为了人们最喜欢的语言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