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宋慈的皇帝是宋朝的哪一位,演得挺狡猾的,让我产生了兴趣同时有什么名人也介绍下

问题描述:

管宋慈的皇帝是宋朝的哪一位,
演得挺狡猾的,让我产生了兴趣
同时有什么名人也介绍下

宋慈
一、其经历了两代皇帝
1.宋宁宗
宋宁宗名赵扩(出生于1168年,逝世于1224年八月)是中国古代南宋的第四位皇帝.宋宁宗1194年以太子继位,一直到他逝世.宋宁宗继位时他的父亲宋光宗还没有死,名义上宋光宗禅位给宋宁宗,实际上是宋光宗的皇后在赵汝愚和韩侂胄的支持下造成的一起宫廷政变.
宋宁宗继位后他的两个宰相赵汝愚与韩侂胄不和,互相之间争斗.最后韩侂胄使用权术让宋宁宗罢免赵汝愚,并将赵汝愚所提倡的理学称为伪学,对理学家进行打击,造成庆元党禁.这个政策一直维持到1202年.韩从此成为南宋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地位和权力远高出一般的宰相.
宋宁宗在南宋统治初期由于韩侂胄的作用对金朝持对抗态度,他追封岳飞为鄂王,剥夺秦桧的所有封职.但是1206年韩侂胄北伐战败后宋宁宗改变了他的政策.1207年11月他的皇后杨氏与史弥远一起秘密策划利用韩战败的机会谋杀了韩并将韩的首级送往金朝作为谢罪.1208年在史弥远的操纵下宋宁宗与金朝达成了嘉定和议,向金朝称伯,自己称侄,又向金朝进贡金银.韩侂胄死后史弥远成为宋宁宗的宰相兼枢密使,独揽宋朝大政.史弥远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和官职.
宋宁宗时期,宋朝比较安定,百姓比较富裕.宋宁宗还恢复理学地位.
宋宁宗没有儿子,他立赵竑为养子和太子,但因为赵竑对史弥远专权不满,因此宋宁宗死后史弥远废黜赵竑,另立赵昀为皇帝.
宋宁宗死后葬在永茂陵.
2.宋理宗
宋理宗(1205年出生,1264年逝世于临安),原名赵与莒,1222年立为宁宗弟沂王嗣子,赐名贵诚,1224年立为宁宗皇子,赐名昀,是南宋的第五位皇帝,他在位时间是从1224年到1264年.
宋理宗本不是皇子,而只是宋朝皇家的一个亲戚,他是赵匡胤之子赵德昭的九世孙.他的前任宋宁宗死后,宰相史弥远废太子赵竑,立宋理宗为皇帝.
宋理宗十分无能,登基后将所有国家事物都交给史弥远,自己对政务完全不过问,一直到1233年史死后宋理宗才开始亲政,但他依然对政治不感兴趣,将国家大事交给他的宰相丁大全处理,他本人崇拜理学.1234年南宋联蒙古国灭金.1259年,蒙古攻鄂州,宰相贾似道以宋理宗名向蒙古称臣,并将长江以北的土地完全割让给蒙古.
宋理宗无子,立他的侄子赵禥为太子,是为宋度宗.
我想,你要找的是第二个皇帝宋理宗
二、生平
宋慈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名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慈少年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吴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宋慈二十岁进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师友,对于他学业的进步与后来的思想当有相当的影响.
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因父丧而未赴任.宋理宗宝广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典颁文书,办理事务),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绍定一至三年,在郑性之幕下参与军事.
宋慈于绍定四年(1232年)举为福建长汀知县(一县的行政长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点广东刑(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淳佑七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次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佑九年(1249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宋慈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三、《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发掘等等.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作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他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