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现实形式有什么意义?
问题描述: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现实形式有什么意义?
答
所有制问题是经济*改革中最为敏感的问题,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制度.之所以在党 的十 六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历次会议上,都没有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提出来, (十六大报告只是提出了“积极推行股份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元化” )其根本原因在于“股份制究竟是姓公还是姓私”这个理论障碍没有根本突破.关于股份制 的“公有性”问题,马克思曾经有过探索性论述,他说:“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 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 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股份制度——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 对资本主义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 .”由此,马克思预见未来社会在联合劳动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 就是指多个资本联合起来,取得“社会资本”的形式,这就是股份制或者混合所有制,这里 从产权的实际支配和资本的社会化运作方式来看,股份经济或混合经济,具有公有制性质. 从逻辑上讲,“公有”就是“共有”,它有两种形式,即“共同公有”和“按份公有”.共 同公有(共有)是指全体所有人对所有物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按份共有是 指全体所有人各按一定份额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股份制就是按份共有(公有) ,所以,我们的改革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完善,而不是改掉公有制本身,更不是“私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