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隋唐还实行均田制为什么到了明朝就开始土地兼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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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隋唐还实行均田制为什么到了明朝就开始土地兼并了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都要面对的问题,不光是明朝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土地私有所造成的,而土地私有在封建地主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要弄通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土地私有的由来.西周的时候是土地”国有“,即周天子拥有天下土地(所有权),各级贵族占有土地(占有、收益权).收税形式基本上是”井田制“.自春秋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概念就成了废话.各阶层都有私占土地的情况.到了战国时候,各国变法更是将私有土地进行立法.不这样做是不行的,因为最早的”井田制“是劳役地租,平民和努力必须先把”公田“的农活忙完才能忙”私田“的活.而公田属于贵族占有,私田上的物产孳息才属于平民.这样的话一方面平民因为没有土地而缺乏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贵族们把大量田产私并到自己名下,而且不需要交税.在当时如果不承认并鼓励土地私有的合法化,国家税收财政就出现了困难.
  承认土地私有制后,土地兼并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因为土地是当时农业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经济的绝对支柱.占有更多的土地,就意味着能收更多的租税、有更多的财富.所以在那时没有人不想要占有更多土地.就好像现在人也在拼命追求财富一样,本身没有错.但土地高度集中就意味着更多的人没有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办法交税,没有税交国家财政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比如说北魏实行到唐中期的均田制,历代都有一定变法.但基本上是规定每个从国家那里领取土地的人在理论上都,要从土地交税(当时是实物).自然而然*会对人口进行核查,税收额度进行确定.封建社会基本税收分两种,一种是”丁税“,是根据人口来收税.一种是地税,即根据占有的土地规模进行收税.比如一个10口的平民之家,占三亩薄田,其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若土地被地主兼并,他们的税负则无法交.只得沦为地主的佃户,收地主剥削,对农民生活不利.还有很多地主隐匿田产,又对国家税收不利.这种情况在人口暴增的时候更为明显,就容易造成社会之动荡.
  所以即便是均田制,也是表面的文章,其实质不能触动权贵阶级的权益,不能改变土地兼并之问题(至少不能从根本改变).当均田制下的土地兼并无法收拾,*财政空前困难的情况下,新的土地和税收政策就出现了.即唐中期的”两税法“.自然而然,一开始有效,后来也无法抑制兼并.
  到了明代中期,财政问题凸显,是由于*征税偏重于农业税,而土地兼并严重.和前代的情况基本无异.在这种情况下,万历年间税收政策进行改革,趋于将地税和丁税合一,并尽量用货币征税.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改善了国家财政.
  总而言之,均田制能够抑制兼并、能够保障百姓和国家的利益,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地主贵族豪强利用各种手段去兼并、去隐匿土地.失去了土地的农民生活困苦,被隐匿的土地无法收税影响国家财政.这是一个绝对的困局.而当均田制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会换一种更适合的制度.但只要存在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就不可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