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由股东A、股东B、股东C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其中股东A出资400(1)宏发公司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各股东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宏发公司为股东C提供贷款担保是否有效?(3)宏发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宏发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由股东A、股东B、股东C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其中股东A出资400万,股东B以工业产权出资300万,股东C以土地使用权出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宏发公司为股东C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2007年1月12日宏发公司召开股东会,该项决议经股东A、股东B、股东C表决获得过半数通过。宏发公司由股东A任执行董事,股东C任监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9月 5日,股东B在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第15日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宏达公司。

问题描述:

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由股东A、股东B、股东C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其中股东A出资400
(1)宏发公司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各股东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宏发公司为股东C提供贷款担保是否有效?
(3)宏发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宏发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由股东A、股东B、股东C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其中股东A出资400万,股东B以工业产权出资300万,股东C以土地使用权出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宏发公司为股东C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2007年1月12日宏发公司召开股东会,该项决议经股东A、股东B、股东C表决获得过半数通过。宏发公司由股东A任执行董事,股东C任监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9月 5日,股东B在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第15日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宏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