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筐鲜鱼,连筐共重56千克,先卖出鲜鱼的一半,再卖出剩下鲜鱼的一半,这时连筐还重17千克,原来这筐鲜鱼重多少千克?

问题描述:

一筐鲜鱼,连筐共重56千克,先卖出鲜鱼的一半,再卖出剩下鲜鱼的一半,这时连筐还重17千克,原来这筐鲜鱼重多少千克?

(56-17)÷[(1-

1
2
)×
1
2
+
1
2
]
=39÷(
1
2
×
1
2
+
1
2
),
=39÷(
1
4
+
1
2
),
=39÷
3
4

=52(克);
答:鲜鱼共重52千克.
答案解析:先卖出鲜鱼的一半,即卖出了鲜鱼的
1
2
,则还剩下全部的1-
1
2
,再卖出剩下鲜鱼的一半,即卖出了全部的(1-
1
2
)×
1
2
,此时共卖出了鲜鱼的(1-
1
2
)×
1
2
+
1
2
,这时连筐还重17千克,则卖出的鲜鱼重56-17千克,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这筐鲜鱼重:(56-17)÷[(1-
1
2
)×
1
2
)+
1
2
].
考试点:分数四则复合应用题.
知识点:首先求出卖出鲜鱼重量占鲜鱼净重的分率是完成本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