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总念”如何理解?

问题描述:

黑格尔的“总念”如何理解?

一般讲,真理是指人的认识的一种属性.即指人对事物的认识正确揭示了事物自身的规定性(性质).西方大多数古典哲学家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真理这个概念的.黑格尔与此有一些不同.他常常是从事物与事物的本质规定(实质,也即古希腊讲的相、共相、普遍性、Nous、eidos、logos)相统一的意义上讨论“真理”问题的.
黑格尔关心对人的精神的内涵(意义、价值、真理性、合理性)的分析.他所谓的绝对精神实际上指称的是人类精神.逻辑学可以看作是对人的精神的本性的一种逻辑分析.他想借助于概念的自我演进说明人的精神的本性的特征,即精神在不断的否定自身中成为真理.从而说明人的精神所具有的真理性是在过程中实现的(也即“真理是个过程”这个命题的要义).这样,概念又译作总念(也就是Begriff/notion).它指称思想包含着丰富的规定性.也就是指的“扬弃”了在前概念片面性的在后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