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有何历史地位
科举制有何历史地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