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问题描述:
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材料指的是什么事件?在两种土地制度转变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答
井田制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的一种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所谓“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是一种农业、行政与军事组织形式合一的重要制度.
初税亩
初税亩是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
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