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与合数类重阳节,一批老人决定,分乘若干辆至多可乘32人的大巴去兵马俑,如果每辆车坐22人,就会有一人无座位,如果少开一辆车,那么这批老人正好平均分乘余下的大巴,老人有几个?原有几辆大巴?
问题描述:
质数与合数类
重阳节,一批老人决定,分乘若干辆至多可乘32人的大巴去兵马俑,如果每辆车坐22人,就会有一人无座位,如果少开一辆车,那么这批老人正好平均分乘余下的大巴,老人有几个?原有几辆大巴?
答
分析:
第一步:少一车正好平均分,说明了把原来这一车的22人和余下的1人(共23人)平均分到后来那些车上,那么后来的车只能是1或者23,由于一辆车不能超过32人,所以后来是1辆的可能没有,证明了后来有23辆车,所以原来有24辆车。
第二步:23人分到23车,每车分1人,加上原来22人,每车23人,23*23=529人。
答
155人 7辆车
答
总人数能被(车数-1)整除总人数=车数×22+1=(车数-1)×22+22+1=(车数-1)×22+23总人数能被(车数-1)整除,那么23也能被(车数-1)整除23为质数,因数只有1和23那么车数为2或241)车数为2老人有2×22+1=45人少开...
答
人数定是23的倍数,因为少一车加多1人刚好是多了23人,23人分完剩下的车,每车只能分1人,所以车就是23辆,原来的每车加1人就变成了23人,共有23*23=529人
原有车就是23+1=2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