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改良周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子改良周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仲作为春秋时期开明革新人士的主要代表,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管仲的事迹和言论主要保留在《左传》、《国语》、《管子》以及《史记》之中.
(一)"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地运用,这是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
管仲说的"旧法",包括西周的礼制和刑罚制度,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他十分重视"礼"在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把礼、义、廉、耻视为"国之四维",即维系国家的四大绳索,其中的一根绳索断了,国就要倾斜;两根绳索断了,国家便很危险;三根绳索断了,国家就会颠覆;四根绳索都断了,国家必然灭亡.
管仲所说的"礼",主要是指臣吏服从君主,儿子不违背父亲,以及重用贤才、慈爱百姓、接继败落的国家与世族、薄税轻刑等.
管仲在继承周礼的同时,又对周礼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造:
一是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二是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三是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四是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
(二)"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上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这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
以法理政、统军和治民,是管仲加强君主集权的重要措施,也是他对西周礼治的重大修正.
管仲在相齐之初,就提出了自己治国的总方针:"作内政而寄军令",富国强兵.这一思想的基本特征是寓兵于农,把军事制度融会于行政制度之中,以法律强制手段迫使民众就范.为实现这一主张,管仲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指士、农、工、商.
"四民分居定业"思想的具体化是"三国五鄙"制度.管仲在沿袭"国鄙"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实行"三国",即把国分成二十多个乡,其中"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
所谓"五鄙",是指将"鄙"即农村分为五个行政区域,分别由五个大夫统管.
可见,管仲的"三国五鄙"制,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权力和法律强制手段.为了使民众就范,他特别强调"以威治民".
管仲认为,确立法制、富国强兵的关键是伸张君主的权威,使每个民众都畏惧权威,服从权威,而决不能让民众随心所欲.他把民众分为上下两等:上等的"畏威如疾",即像害怕瘟疫一样地畏惧权威;下等的"从怀如流",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三)"令顺民心","与民分货"
管仲主张,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的习性,以建立和保障新的封建经济制度.这是管仲在立法方面,尤其是经济立法方面的主张.
管仲认为,民心的向背,是国家盛衰的关键,是统治成败的标准.
从民心好利出发而得出的立法原则,自然是一切法令政策都要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使法令适应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要求.因此,在管仲看来,法令不仅是制裁民众的暴力,同时是君主利用民力、取得民心的工具.
管仲认为,物质利益不仅是人性所求,而且是人们遵守礼义法度的前提.他也很重视对传统经济政策的改革,力图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控制,提出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方针.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便形成了管仲的以重商主义为特征的立法思想,好在加强官营商业、手工业的同时,又提倡重农节用,抑制富商大贾.
综上所述,管仲的功业和思想有着自己的特色,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他对周礼的改良,为后来的儒家所肯定;他的"富国强兵"、"令顺民心"、以法统政等主张,成为后来法家思想的先声.其他如墨家、道家、阴阳家等派别也都承认他是一位政绩卓著的名相,不同程度地采纳了他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