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中化学反应进行的方向的问题……

问题描述:

有关高中化学反应进行的方向的问题……
1、反应发生的条件有多种,吉布斯*能这个判据只能用于温度、压强一定的条件下的反应,不能用于其他条件(如温度、体积一定)下的反应.
2、吉布斯*能这个判据不能说明在该条件下可能自发进行的反应能否实际发生,因反应能否实际发生还未涉及反应速率问题.
这两句结论怎么解释?为什么呢?

1、反应发生的条件有多种,吉布斯*能这个判据只能用于温度、压强一定的条件下的反应,不能用于其他条件(如温度、体积一定)下的反应.其实就是判断依据的条件应用与温度、压强有关,与体积和其他条件无关.2、吉布斯...那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反应的反应速率极小时可以当作没反应,是这个意思吗?是啊,比如氢和氧的气体,常温下是不反应的,点燃,改变了条件,爆炸,同时常温下如果投入铂粉,也是爆炸。就是一个速度问题。能帮我再详细解释一下第一个结论吗?为什么是这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