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同时各自从甲乙两地出发,甲去乙地,乙去甲地,甲乙相遇时甲走了35公里.继续走各自走到终点,双方又往回返,又碰面时甲距离甲地是65公里.请问甲乙两地的距离是多少?两种计算方式,一种可用方程式的,一种是不可用的.不是同时返回 各自走到就返

问题描述:

甲乙两人同时各自从甲乙两地出发,甲去乙地,乙去甲地,甲乙相遇时甲走了35公里.继续走各自走到终点,双方又往回返,又碰面时甲距离甲地是65公里.请问甲乙两地的距离是多少?两种计算方式,一种可用方程式的,一种是不可用的.
不是同时返回 各自走到就返

解1:甲乙第1次相遇,共走了1个全程,甲走了35公里,甲乙第2次相遇,共走了3个全程,甲就走了35×3=105公里,而且甲就走的还是:2个全程-65公里所以:2个全程-65公里=105所以1个全程=(105+65)÷2=85公里即甲乙两地的距离...

是走到终点就返回还是到终点后两人同时返回?

设两地相距x公里
第一次相遇甲走的路程/乙走的路程=第二次相遇甲走的路程/乙走的路程
35/(x-35)=(2x-65)/(x+65)
解得x=85
解法二:
因为甲乙第一次相遇走了一个全程,第二次相遇又走了二个全程。
所以甲从第一次相遇到第二次相遇时走的路程是第一次的2倍,即70公里,
乙走了甲第一次的35公里,又走了折返回来的65公里,共100公里,
甲乙从第一次相遇到第二次相遇共走了100+70公里,这是两个全程的距离
所以甲乙两地距离为170/2=85公里

解1,设甲乙两地距离为X
X-35为乙走的路程
X-65为甲返回时走的路程
如果甲走路的速率不变,那么
X-35+X-65=X
X=100
解2,思考
双方又往回返,又碰面时甲距离甲地是65公里
如果甲走路的速率不变,那么甲此时因该是走了35公里
所以甲乙两地的距离是35+65=100公里

来回相遇的用时是相同的,且速度不变,所以回程时甲走的距离是35KM,所以总距离为:35+65=100KM。
设总长为X,相遇用时为A。
则甲的速度为35/A;X=35/A*A+65;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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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5=110KM
X-65=35km
甲 a b a 乙
{【〔———————〕------】〔-------------〕}
a是小括号内,表示甲乙相遇距离,B是甲离甲地距离.他们又碰面时走的距离前面交代了是甲走了35KM,就是说,二次遇到的地点,甲离乙地35KM,离甲地65KM.

85
第一次相遇 甲走了35 甲乙共走的路程是s,时间是s/(v甲+v乙)=t (和速度公式),第二次相遇 甲走了2s-65 甲乙共走的路程是3s 时间是3s/(v甲+v乙)=3t 即 35 ×3 = 2s-65

谁知也???

方法一:(35×3+65)÷2=85(千米)
方程式:设甲乙两地的距离为x千米:35+35+35+65+35+(x-35)=3x,解得x=85
答:甲乙两地的距离是85千米。

甲的速度V甲,乙的速度V乙,距离S。
第一次相遇,甲走了35,甲乙共走了S。(35/V甲)=S/(V甲+V乙)
第二次,甲走了2S-65,甲乙共走了3S,(2S-65)/V甲=3S/(V甲+V乙)
两式相除,得到S的方程,解出来S=85.
不用方程的,实在是想不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