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专利时,如果在一个总的发明沟思下,某个部分有两种或多种实施方法,在权利要求书时,该如何表达.

问题描述:

撰写专利时,如果在一个总的发明沟思下,某个部分有两种或多种实施方法,在权利要求书时,该如何表达.
如:产品由ABC组成,其中A有两种结构,1、内壳与外壳 2、上壳与下壳 都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请教在权利要求 ,可以两种都写进去吗,如何写呢?

两种方式:
1)A包括第一壳和第二壳,然后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壳的特征.
2)A包括内壳和外壳,或者包括上壳和下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