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御史台、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监察御史这些官到底有什么区别啊?

问题描述:

御史、御史台、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监察御史这些官到底有什么区别啊?

  御史在秦以前并无监察职能,秦汉时始为“治官之官”,且有固定机构,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时更名为“兰台”.梁、陈、北朝叫“御史台”.唐朝因之作为监督百官职事的机构.
  唐朝的御史台设御史大夫一人为长官、御史中丞二员为副,下辖三院:台院,设侍御史四人,“掌举百僚,推鞫狱讼”,主要负责监督*官吏和弹劾百官犯罪,审理刑事案件;殿院,设殿中侍御史六人,“掌殿廷供奉之仪式”,[1]主要负责监督朝仪、朝会、郊祀并巡视京都;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人,主要负责对*六部和地方州县官员进行监督.各院御史的人数随时代不同而各有增减,此处所列,只是大的概貌,并非定数.
  从权力结构来看,御史台兼有监察权、弹劾权,甚至享有部分司法审判权,要单独将之定性为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皆不足以全面概括,称之为审判机关更是不妥,实则是集监察、弹劾、审判于一身的集权式机构,不宜照搬现代的法律术语去套.从行使权力的主体来看,三个院均有监督权,而弹劾权、审判权似乎归台院独享,实际上,三院在职权的具体行使上又有交叉,殿院、察院有时也行使弹劾权、审判权,情况十分复杂.好在本文旨在探究御史侦控官吏犯罪的程序,对这些问题可以不予深究,只注重对御史“纠”和“弹”这两个阶段的具体过程、步骤和方法进行考证.
  御史中丞 官名.秦始置.汉朝为御史大夫的次官,或称御史中执法,秩千石.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监察郡国行政;内领侍御史,考察四方文书计簿,按劾公卿章奏.汉哀帝废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官,此后历代相沿不改,唯官名时有变动:曹操曾改御史中丞为宫正,取其纠弹百官朝仪的职掌而言;北魏亦曾改称中尉.南北朝时期,御史大夫时置时废、即令置大夫亦往往缺位.故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官无疑.隋但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这是因为避讳(隋文帝父讳忠,举凡郎中皆去“中”字)的缘故.唐朝、五代、宋均大夫与中丞并置,唯大夫极少除授,仍以中丞为长官.明朝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此官遂废.清朝,督抚常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时以为副都御史可比前代御史中丞,故习称督抚为中丞.
  御史大夫
  [编辑本段]御史大夫简介
  御史大夫,官名.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沿置,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秩中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谓“掌副丞相”.西汉丞相位缺,常以其递补.同书颜师古注引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同书《高帝纪》》又云皇帝诏书由“御史大夫(周昌)下相国,相国酂侯(萧何)下诸侯王”.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令,此为汉初之情况.通常谓御史职掌监察,然主管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仿古制设三公,改大夫为大司空.东汉又改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率”的名义改属中丞.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专掌监察执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
  监察御史是官名.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始设.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常弹劾与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新唐书.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然品级仅正八品下,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开元初才取消限制.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员额,唐为十五人.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元沿设,员额很多,除内台三十二员,尚有江南行台二十八员、陕西行台二十员.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总数一百十人,均为正七品官.清同明制,乾隆时提高为从五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