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通判是干什么的
问题描述:
北宋的通判是干什么的
答
通判 通判 苏轼 tōng pàn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1、唐末五代,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已,*集权始终巩固不下来.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 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而通判级别则多数仅为从八品,与权知军、州事的二、三品相差悬殊,亦为大小相制之意.这样看来, 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 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