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玻璃棒摩擦丝绸带正电,毛皮摩擦橡胶棒带负电,但是为什么要用这四样东西规定不用别的呢?是谁最先提出来的?谢谢三位的回答,但是道理我懂啊,只是想知道之所以用这四样东西规定是谁最先规定的,你们说的好象都不是很合适啊……
问题描述:
大家都知道玻璃棒摩擦丝绸带正电,毛皮摩擦橡胶棒带负电,但是为什么要用这四样东西规定不用别的呢?
是谁最先提出来的?
谢谢三位的回答,但是道理我懂啊,只是想知道之所以用这四样东西规定是谁最先规定的,你们说的好象都不是很合适啊……
答
1733年法国的迪费发现绝缘起来的金属也可摩擦起电,因此他得出所有物体都可摩擦起电的结论.他把玻璃上产生的电叫做“玻璃的”,琥珀上产生的电与树脂产生的相同,叫做“树脂的”.他得到:带相同电的物体互相排斥;带不同电的物体彼此吸引.
1、别的东西摩擦不一定起电,比如你找两块金属试试看
2、这几样东西很容易找到,做实验方便
3、历史传统,公元前六百年,希腊人特立兹已知琥珀摩擦后可以吸起树皮.后人用玻璃代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