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兢不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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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兢不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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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郎吴兢撰《则天实录》,言宋璟激张说使证魏元忠事.说修史见之,知兢所为,谬曰:“刘五殊不相借!”兢起对曰:“此乃兢所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冤死者.”同僚皆失色.其后说阴祈兢改数字,兢终不许,曰:“若徇公情,则此史不为直笔,何以取信于后!”

文馆学士吴兢在撰写《则天实录》时,辑录了宋璟激劝张说为魏元忠证明清白的事.张说修撰国史见到了这一段,知道是吴兢所写,却故意说:“刘五(即史学家刘知几)太不相容了!”吴兢站起来说:“这本是我写的,这段史文的草稿都在,您怎么能错怪死去的人呢?!”他说这话时,与他在一块工作的史官们都惊得变了脸色.后来张说又请求吴兢改动几个字.吴兢就是不答应,他说:“假如顺从您的请求,那么这部书的笔法就不能算作正直的,怎么能够让后世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