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和撤销权什么意思?简单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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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和撤销权什么意思?简单说说

代位权一般是在债权债务中体现出来的,是指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的债权人要求履行.比如A欠B钱B欠C钱,C可以直接问A 讨要的情况.但是代位权的取得一般要求两个债权都到期,B故意不向A积极讨要,C再经过向法院起诉主张在可以行使,不能当然的行使.
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的情况下,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的权利.比如A欠B钱B欠C钱,B认为从A处要回的钱还是要付给C的自己还是没钱,就对B说我不要你还了,这样B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以还对C的欠款时C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也要先起诉,并向法院提出.C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已经撤销了,起诉什么?撤销权是要向法院起诉,并提出的。也就是说最终是法院审理后认为你符合行使撤销权,才会在判决中认可你行使撤销权。实际上就是法院认可了你提出撤销权的请求后,你的撤销权才有了现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