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法的问题 lose memory
英语语法的问题 lose memory
请问,lose memory 如果用来解释,“失忆”的话,是正确用词吗?请专业人士前来解答,之前有人告诉我这个语法不对,被外国人看见会嘲笑,请问会不会.
因为这个英语单词我是用来做“纹身”刺在身上一辈子的,所以我想知道如果这样刺上去,会不会语法错误.而导致笑话.
语法问题倒不太大,但用来纹身不太好,既不是个很醒目的词,也不是个完整的句子.
关键是你想表达什么:
如果需要一个医学术语的“失忆症”,那么可以用 amnesia;
如果想表达一种忘掉过去的愿望,那么可以用 forget her(忘了她),forget the past (忘掉过去),forget me(忘了我吧)等;
如果想传达一种忘掉过去的态度,那么也可以考虑相应的更具体的表达,比如 I remember nothing (我什么都不记得).
总之要根据需要选择一个掷地有声的东西才好,再认真查查词典确认,毕竟是个不好改的东西,还是慎重点.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既不是个很醒目的词,也不是个完整的句子”如果按照楼下说的“表达一定的主动”选择纹在身上也未免不可吧? 因为设计字母的话,用lose memory 是最好看,最协调的 ,只要没有一眼就感觉错误就行。直接用动词加名词,除了表达主动之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它实际上是一个祈使句,严格地说,他表达了这样一个含义:(请你)失去记忆(能力)吧。这是你想要表达的东西吗?当然按照另一位楼下知友的建议,不考虑英语国家人的感受,纯粹用于身上的美感(弄几个字母上去,表达一种很潮很酷的感觉),倒也未尝不可,就像有些外国人弄个耳环,耳环是随便某个汉字,只要觉得好看就行,要是以这个为标准,那就没什么问题,只要你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就是语法错了也没关系,我就这样”,就不必纠结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