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思想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社会物质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揭示了它在人类社会生活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出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并且对实践的特点、实践的基本形式以及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作出了科学的解释,建立了科学的实践观.(1) 实践的特点.在马克思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阐明了实践是感性的、客观的物质活动,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认识活动的基础.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接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心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在马克思看来,人们不应单纯从客体方面去理解存在,而应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存在,即首先把存在看作是主体实践的对象,改造的对象;因为正是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地使周围的世界发生变化,使“自在的”自然不断转化为“人化的”自然.同样地,作为主体的人本身以及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实践的产物,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认识的发生,也不是像旧唯物主义所说的那样,只是客体作用于主体即主体直观的结果,而是首先由于主体作用于客体即实践的结果.因此,“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主体通过实践改造世界,又通过实践认识世界.人的本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不是抽象的,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2) 实践的基本形式.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多种形式,首要和基本的形式是物质生产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个人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一切其他的活动,如精神的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取决于它.”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物质生产在人类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他们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一样”.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物质生产及其内在矛盾,找到社会领域中物质关系的表现形式,阐明人们的现实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基础上,对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与精神生活过程即人们的社会存在于他们的意识的关系问题作出了科学说明.他们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即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他们的意识.再次,马克思恩格斯还将生产关系从各种社会关系中划分出来作为社会结构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并称其为“市民社会”(即“经济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正是市民社会,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因此,“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物质生产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马克思依据物质生产的观点和对无产阶级历史作用的理解,深刻地阐明了人民群众及其历史实践活动的意义,明确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物质生产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上,还把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根源追溯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并结合社会分工系统地考察了阶级的起源和历史发展.为科学地描述人类发展的历史特别是阶级社会的历史提供了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