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法为什么能在不同加速度的物体之间运用以前我一直认为加速度不同的物体不能看成整体,不过最近老师讲了这样一道题:如图所示,斜面体A静止放置在水平地面上,质量为m的物体B在外力F(方向水平向右)的作用下沿斜面向下做匀速运动,此时斜面体仍保持静止.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撤去力F,物体B将沿斜面向下加速运动B.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向左C.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可能为零D.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可能向右老师讲撤去力F后,物体B有沿斜面向下的加速度.将斜面A和物体B看作整体,整体的加速度即为B的加速度,将整体的加速度分解为水平向左和竖直向下的加速度,水平向左的加速度即为地面给A的摩擦力方向.求人帮我解释下为什么整体法能这么用,和什么时候能这么用.万一力F的方向沿斜面向上且大于重力沿斜面方向的分力,也能像这样分析吗?

问题描述:

整体法为什么能在不同加速度的物体之间运用
以前我一直认为加速度不同的物体不能看成整体,不过最近老师讲了这样一道题:
如图所示,斜面体A静止放置在水平地面上,质量为m的物体B在外力F(方向水平向右)的作用下沿斜面向下做匀速运动,此时斜面体仍保持静止.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撤去力F,物体B将沿斜面向下加速运动B.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向左C.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可能为零D.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可能向右
老师讲撤去力F后,物体B有沿斜面向下的加速度.将斜面A和物体B看作整体,整体的加速度即为B的加速度,将整体的加速度分解为水平向左和竖直向下的加速度,水平向左的加速度即为地面给A的摩擦力方向.
求人帮我解释下为什么整体法能这么用,和什么时候能这么用.万一力F的方向沿斜面向上且大于重力沿斜面方向的分力,也能像这样分析吗?

如图所示,斜面体A静止放置在水平地面上,质量为m的物体B在外力F(方向水平向右)的作用下沿斜面向下做匀速运动,此时斜面体仍保持静止.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撤去力F,物体B将沿斜面向下加速运动

B.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向左

C.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可能为零

D.若撤去力F,A所受地面的摩擦力方向可能向右

所谓整体法,也就是对整体用牛顿第二定律解题,如果A物体受到合力为FA,B物体受到合力FB,则FA=MAaA,FB=MBaB,两式相加得FA+FB=MAaA+MBaB,这就是系统牛顿第二定律,它可以用于加速度不同的物体系,完全成立

本题撤去力F前,下滑力等=摩擦力+F沿斜面向上的分力,撤去力F后,摩擦力由于压力变小而变小,所以物体一定下滑,根据力的独立性,下滑的加速度水平向左分量应该由系统水平的向左外力产生,这个力来自A受到的摩擦力,所以A的摩擦力向左

所以整体法随时都可以用,只要对于求解系统外力和加速度都可以用,但它不能解物体系内部相互作用问题,这时还是要用隔离法

本题不存在万一力F的方向沿斜面向上且大于重力沿斜面方向的分力的情况,只有等于和小于的情况;如果力F的方向沿斜面向上且大于重力沿斜面方向的分力,物体要沿斜面向上匀速运动,撤去力F后,物体一定减速运动,加速度沿斜面向下,A的摩擦力还是向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