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与黄河断流 污染现状
黄河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与黄河断流 污染现状
随着经济发展、经济总量增加,废水排放总量增长迅速,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水环境容量,尤其在一些人口密集、企业密布或重污染企业分布较多的区域,以及一些跨省的流域区域,这一问题尤其突出,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水质超标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重点流域区域水质恶化问题已经比较突出;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日渐严重,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显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淮河流域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其他一些重点流域区域,我们也要重视,环保总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管理工作.
———部分重污染行业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有些行业,比如造纸、印染、化工等等,往往是一个企业污染一片地区,甚至一条河流,社会影响比较大.虽然针对某些行业,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是如何全面彻底地解决重污染行业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有待于深入研究.
———环境突发事故时有发生,环境隐患增加,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相应的水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尚在建立过程中,短期内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环境监管*尚未形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黄河流域水污染之所以这么严重,说到底,是没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没有处理好加快经济建设与依法保护水资源环境的关系.虽然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是相当健全和完善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的领导*置法律于不顾,他们重经济增长,轻污染治理;重城市形象工程建设,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的甚至搞地方保护主义,袒护纵容违法者,干扰环保部门执法.无论是人大的执法检查,还是媒体曝光,都能看到各地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有的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取得合法的排污权,也不愿投资建废水处理设施,甚至有处理设施也不运行.这与排污费远低于企业治理成本、不足以刺激企业治理污染有很大关系,出现了所谓“守法、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的流于形式.一些建设项目往往先建设后评价,致使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要解决好水污染问题,就得从严格执法着手.
在工业废水的治理上,应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治理企业污染,要把污染治理与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改变原料路线、调整产品结构三者结合起来考虑,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清洁生产,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要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有条件的地方,要提倡大企业带小企业,先进企业带落后企业,效益好的企业带效益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