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类事物已经是按某种标准归为一类,必然采用其他分类角度进行再次分类是交叉分类法?

问题描述:

为什么同类事物已经是按某种标准归为一类,必然采用其他分类角度进行再次分类是交叉分类法?
或者说是“对同类实物进行再分类可用树状分类法”这句哪里错了?

交叉分类法是并列关系
树状分类是从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