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从那年开始?我国前十个五年计划分别是那几年?

问题描述:

十一五从那年开始?我国前十个五年计划分别是那几年?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中国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着手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它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由*、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主要依靠我国人民的力量,加上当时苏联等国家的大力援助,到1957年底胜利完成,使我国建立起*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生产关系基本确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上升到92.9%;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问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56.5%,重工业的比重由26.4%提高到48.4%.1957年粮食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产量达到3280万担,都超额完成计划.
“一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跟不上工业生产的步伐,以工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70%和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占60%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的发展.二是1956年出现全局性的冒进,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7.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高于1953、1954两年的投资额,基本建设贷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30.2%猛增到48%,造成国家财政紧张.三是*改造过急过快,为以后相当长时间留下后遗症.
第二个五年计划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式通过由*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建议》明确规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一)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工业化的巩固基础;(二)继续完成*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三)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四)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五)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建议》从1958年到1962年五年内的主要指标是:工业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钢产量1962年达到1060万吨到12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35%增长到40%左右,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一五”时期增长一倍左右,职工和农民的平均收入增长25%到30%.
但是,由于“八大”后冒进思想的影响,“二五”计划在制定和执行中出现了严重的冒进倾向,许多计划指标不断修正和大幅度提高.1958年8月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批准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提高了奋斗目标,提出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我国的*建设,可以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到1962年建成强大的独立完整的工业化体系,在若干重要产品和产量方面超过英国,赶上美国.据此,《意见》提出农业总产值五年增长2.7倍以上,1962年粮食总产达到15000亿斤,棉花15000万担,钢8000万吨,煤9亿吨,棉纱1600万件,五年基本建设投资3850亿元,重大建设项目1000个以上.
由于1958年以来的“*”运动和“反右倾”运动,造成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失调,连年出现财政赤字,人民生活遇到很大困难.我国经济建设己不能按照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部署继续发展,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1960年9月**在批转国家计委《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批准.
第三个五年计划
1966年到1970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三五”计划是从1964年初开始研究和编制的.其中内容比较详尽的计划方案有两个:一个是国家计委会提出的经1964年5月*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另一个是1965年9月国家计委拟定的并经*讨论基本同意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
《初步设想》确定的“三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农轻重的顺序进行安排的:(1)大力发展农业,按不同的标准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2)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简短技术;(3)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量,使我国国民经济建设进一步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发展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事业,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地发展.
依据**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1965年9月初国家计委重新草拟了《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三五”计划必须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
按照《汇报提纲》的要求,“三五”计划期间各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了计划.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超额16.2-14.1%完成了计划,农业总产值超额2.2%,工业总产值超额21.1%,新增主要产品能力:煤炭开采6806万吨,发电机组存量860.4万千瓦,石油开采2777万吨,炼钢652.7万吨,铁矿开采3590.1万吨,合成氨244.4万吨,化肥204.16万吨,水泥1533万吨,塑料18.7万吨,棉纺锭322万吨,化学纤维1.23万吨,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3894公里,新建公路31223公里,沿海港口吞吐能力1191万吨.
然而,尽管“三五”时期绝大部分经济指标完成了计划,但盲目追求高速度、高积累为以后的国民经济大发展设置了障碍.
第四个五年计划
“四五”计划于1970年开始进行编制.2月15日至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制定197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会上研究、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同年9月,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曾作为参考文件印发.1971年3月,**在批转1971年计划时,《“四五”计划纲要(草案)》的部分指标也作为附件下发.
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主要经济指标:《纲要(草案)》规定,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2.5%,五年合计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300亿元,1975年粮食产量达到6000-6500亿斤,棉花6500-7000万担,钢3500-4000万吨,原煤4-4.3亿吨,发电量2000-2200亿度,铁路货运量9-10亿吨.
1973年7月国家计委拟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不少指标有所压缩,钢产量下调到3200-3500万吨,后又调到3000万吨.1972、1973两年国民经济形势有所好转,1973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和突破了计划,并且是“一五”计划以来经济增长最快的一年.
1975年是“四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按照《修正草案》规定的1975年指标要求来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是:工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101.7%,其中农业完续改善,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增加,覆盖面扩大,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