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通知的标题可以只写“通知”二字吗?

问题描述:

公文中通知的标题可以只写“通知”二字吗?

如果是行政机关,可以果断告诉你:不可以.行政机关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称谓+事由+文种组成,其中发文机关可以省略,但事由和文种必须存在.通知只是文种,在这之前必须加事由.
但如果是企业、事业单位,就不是狭义的公文,所以也不必严格要求,看你单位的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