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地相距56千米,汽车行完全程要1.4小时,步行全程要14小时,一个人由甲地出发,步行3.6小时后改乘汽车,他到乙地共需几小时?
问题描述:
甲乙两地相距56千米,汽车行完全程要1.4小时,步行全程要14小时,一个人由甲地出发,
步行3.6小时后改乘汽车,他到乙地共需几小时?
答
步行速度=56÷14=4千米/小时
汽车速度=56÷1.4=40千米/小时
共需要:3.6+(56-3.6×4)÷40=4.64小时
答
到乙地共需4.64个小时。步行3.6个小时,乘车1.04个小时。
答
简单啊,首先算出汽车的速度和步行的速度,然后就可以得出来了。
汽车速度:56000/1.4=40000m/h
步行速度:56000/14=4000m/h
用总路程减掉步行3.6小时的路程后,再除以汽车的速度得出剩下的路程汽车的时间。
(56000-4000X3.6)/40000=1.04h
然后再步行和汽车所用的时间相加
3.6+1.04=4.64h
所用总共用了4.64
答
初略算了一下:4.64小时
答
汽车每小时行:56/1.4=40KM/H
人每小时行:56/14=4KM/H
剩余路程需座车时间:(56-4*3.6)/40=1.04(H)
共用时:3.6+1.04=4.64(H)
答
汽车的速度=56÷1.4=40千米/小时
步行的速度=56÷14=4千米/小时
步行3.6小时的长度=4×3.6=14.4千米
剩余的路程=56-14.4=41.6千米
乘车走完剩余路程所需时间=41.6÷40=1.04小时
总共需要时间=3.6+1.04=4.6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