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怎样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描述: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怎样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