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准测量成果计算时,校核的常数4687和4787是怎么计算的?加减100有什么规定吗?加减100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描述:

水准测量成果计算时,校核的常数4687和4787是怎么计算的?加减100有什么规定吗?加减100是怎么规定的?

对应着一把尺,就可以了

以后视标尺为准,若后视为4687则校核常数位4687.
红黑面高差之差=黑面高差-红面高差+-100
高差中数=(黑面高差+红面高差+-100)/2
以上两式中的“+-”,当后视标尺红面起点刻划为4687时取“+”,否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