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与“作”的用法及区别

问题描述:

“做”与“作”的用法及区别

“做”和“作”在语音上没有区别,两者都含有“制造”这一意思,但又不能混用,区别有三点:
一、具体东西的制造写成“做”。如“做工”、 “做衣暇”、 “做作业”等。 “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 “作”则一般连接抽象的事物,如:作难、作废、作别等。
二、从感情色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 “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作假等。
三、 “做”是一个“全动词”,就是说它能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童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战等。
“作”的不及物意味较浓,其后面所跟的词语往往表示该行为所产生的事物或结果,如“作案”“作罢”“作对”“作恶”“作废”“作梗”“作古”“作怪”“作乐”“作乱”“作美”“作难”“作孽”“作曲”“作色”“作势”。而“做”的及物意味较浓,其后所跟的词语往往是该行为的处置对象或制造物,如“做工”“做事”“做人”“做官”“做衣服”“做买卖”“做生日”“做梦”。正因为“做”的及物意味较浓而“作”的不及物意味较浓,所以我们只用“做作”而不用“作做”。正因为“做”“作”的词义及词语搭配有别,所以我们用“作客”时,一般表示其行为使其成为客人;用“做客”时,则侧重于表示如何使自己做个像样的客人(塑造客人的形象)。而用“作文”时,表示其行为产生了文章;说“做文章”,则往往能表示玩弄手段处置“文章”。由此我们再回头来看“贡献”一词,它显然属于行为所产生的事物或结果而非处置对象或制造物,所以其前当用“作”而不该用“做”。

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我也一直这样认为,虽然心下有一个疑惑,具体和抽象是相对的,如果遇到具体、抽象分不清的时候怎么办。最近使用北京语言学院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实用汉语课本》(第3册),才发现混淆的情况超出我的想象:
在老队长家里做客(148页)
老队长的老伴田大娘和女儿小华,正在家里作饭,听说有客人来了,连忙从屋里走出来。(149页)
按说,“做客”比“作饭”抽象,“作饭”比“做客”具体,可是,课文的写法刚好是颠倒的。还有的时候书里的写法好像是随机的:
我要是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请大夫、买药,作这作那让我吃。(107页)
丁大娘说:“要是我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做这做那让我吃。”(122页)
布朗太太看到一个个的饺子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称赞地说:“作得多好啊!……”(151页)
一会儿请大家尝一尝我们做的中国饺子。(167页)
有的人吃过,说外边是面做的皮儿,里边是肉和菜做的馅儿,很好吃;(167页)
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做”和“作”到底有没有分别呢?

我们考察了钱钟书的《七缀集》,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李荣的《文字问题》。三本书的作者都是名家。 钱先生以博闻强记,洞幽烛微而著称于世;吕先生细腻缜密,清通如水,为人钦敬;李先生殚精竭思,求人求己都很严,有人喜欢,有人害怕。考察的结果是,三位先生也都不能完全区分这两个字。
钱先生偏于使用“作”字。这从一打开《七缀集》就映入眼帘的“修订本前言”就可以知道:
此书出版以来,我作了些修订。我感谢魏同贤同志,给它机会面世。辛广伟同志辛勤帮助这本书的出版,我向他致谢。附带一提,《集》中三篇文章已被法国学者郁白先生选入我的《诗学五论》,作了精审的移译,我在译本《后序》里,也表达了“内销”转为“出口”的惊喜了。
书里也一般使用“作”字:
它并不对中国旧诗和旧画试作任何估价,而只阐明中国传统批评对于诗和画的比较估计。(1页)
新传统里的批评家对于旧传统里的作品能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作比较客观的估计;(3页)
……托尔斯太是天生的狐狸,却一心要作刺猬。(26页)
一位画家作了这样的插图:(46页)
这种种都对原作的意义或艺术作了阐明或赞赏。(93页)
文人好名,争风吃醋,历来传作笑柄,……(103页)
一个明末的孤臣烈士和一个清初的文学侍从尝试地作了相同的心理解答。(127页)
但也能看到用“做”的例子,虽然极少:
……引诱大家去爱好外国作品,仿佛做媒似的,……(81页)
假如她有腔无调地“讴歌”起来,那显然是在做戏,……(86页)
那个平常的称谓在这里有一个现代不常用的意义:不指“德国巨商”,而指和德国做进出口生意的英国商人。(91页)
而且居然也可以找到同样条件下“作”“做”混用的例子:
……一个人作诗和说理不妨自相矛盾,“诗词中有理外之理”。(71页)
和尚做诗,当然信手拈来本店祖传的货色。(74页)
宋祁虽然作诗深受“西昆体”的影响,……(21页)
只有一个地方,钱先生连用了3次“做”:
假如有人做个试验,……这个试验当然没人做过,也许是无需做的。(105页)
仿佛钱先生也认为“试验”是具体的,应该用“做”。
吕叔湘先生与钱先生正相反,偏于使用“做”字。我们引书的前面几节里的一些句子以见一斑。(吕先生的书每小节前有节号,我们用节号标示出处,也便持不同版本的人查验。):
解决的途径首先在于对实际用例多做调查。(前言)
本文试图对汉语语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做一番检讨,…(1节)
当然,最好是用字母做代号,……(3节)
一般地说,有两个半东西可以做语法分析的依据:……(4节)
也可以拿‘语素’做最小单位,……(9节)
请注意后面的3例,多数人都习惯用“作”,而吕先生用“做”。特别是“动词+作(做)”的形式,吕先生写“做”:“叫做(2节)”“分做(38节)”“算做(41节)”“当做(47节)”“看做(72节)”“译做(注9)”等。可是在同样的情况下,我们也发现了两个字混用的现象,例如:
有时候一个介词带上一个名词可以做谓语,如:(120页)
同一节就有:
有些介词可以带上宾语作谓语,因而才有……
介词带名词和介词带宾语指的是同一件事情,可是一次用“作”,一次用“做”。其他如:
既不具备名词的主要特征(做主语,做宾语),又不具备谓词即动词和一般形容词的主要特征(做谓语)。(44节)
形容词作谓语跟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也可以不另作一类。(62节)
另一方面又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看它包含哪些具体内容。(75节)
如果有人把一番分析上曾经利用过或者可能利用的各种图解和符号搜集起来,做一个比较研究,那倒是很有意思的。(79页)
钱先生和吕先生各有所好,也似乎各有所执,但都不能避免在同样的情况下用不同的字。
李荣先生同钱钟书先生一样,也偏于使用“作”字。这里举3个例子:
在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语言学文字学都应该作出应有的贡献。(1页)
正文连题目,“庄”字见三十九次,都作姓用。(20页)
异体字有各种不同的情况,这里只就功用宽窄等略作说明。(21页)
这本书是讲文字学的,所以有很多“某字作某”“某字本作某”的说法,这些也许是文字学的固定说法,不足为证。但全书的“V~”形式都写“V作”,书里有“用作(21页)”“读作(22页)”“改作(24页)”“写作(9页)”“误作(10页)”“描润作(50页)”等。可是我们也从中检出五处写“做”的例子,其中一处是“叫做”:
我采集资料的方式不是全面的有系统的,那样做需要的人力太多,时间太长。(2页)
这么做一方面贻误一般读者,推广这种错觉。(13页)
“夹手”是把手夹住,所以“夹”字写成从手的“挟”。上句又有“扶”字做仿效加手旁的依据。(45页)
后人抄写古书或刻印古书,有时无心写错字,这叫做“书经三写,乌焉成马”。(74页)
差使跟做事有关,写成“差事”好像也有讲。(93页)
第3个例子可以比较:
有意的改写,常常拿无意的创新作根据,……(76页)
精审如李先生,犹不能避免两字混用,可见这两个字实际上是不能区分的。①

既然两个字不能分开,那么能不能干脆合并呢?
先说说合并的方向。把“作”并入“做”,显然是不行的。我们不可能让“工作”“作文”“作风”“作品”这些已经固定的写法改变面貌。可取的合并方向只能是并“做”为“作”。这个办法不是没有人试过。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有索引,我们顺便查了一下,全书只有“作”没有“做”。《骆驼祥子》是成功的作品,可以证明合并没有问题。
不过,我们估计,要取消“做”只用“作”,希望文字典雅的人那里会通不过。所以,另一个照顾目前情况的办法就是继续把两个字分开,只是要修改目前所认为的分用标准。抽象、具体的标准已经证明是不可行的。一是我们没法把人类的活动分成简单的抽象、具体两大类,二是即使分了这样的类,也只能开成长长的清单让人们去遵守,而无法把它变成简单的规则让人去掌握。所以可行的办法还是结合语法分类,就好象本世纪初废“底”归“的”,用语法标准来分配“的”“地”“得”三字一样。
可以考虑的办法是作谓语的动词都写“做”,固定的词都写“作”。这样可以保证现有的词都保持目前的写法,如:
写作、工作、作文、作业、作风、作用、作为(名词)、作为(动词)、作者、作品、作对、作废、作乐、作罢、作息、作伪、作孽、作战、作东、作主、作案、作法(=方法)……
而下面的写法就无须犹豫了:
做饭、做菜、做饺子、做针线、做作业、做作文、做工作、做解释、做报告、做计划、做方案、做这做那、做东做西、做法(道士做法)……
另外,“动词 + 作(做)”一律写“作”。这一类的形式都表示一种观念上的、或者动作结果的意义而不是加在宾语上的具体动作。这样写也和目前多数人的使用习惯相合。
比较困难的是那些分不清是词还是词组的情况,比如:
作诗~做诗 作人~做人 作事~做事
也许还要硬性规定一下。(我倾向于分析成结构,因而主张写成后面的形式。从这一点上说,这个办法毕竟不是万全之策,好在数量不多。)
这样,我们的建议就成了如果尚雅,就按我们提议的办法办;如果从俗,就按老舍的办法办,全部写“作”。②

不过,要指出,雅俗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的。古代有“作”而无“做”。这里举一则金文的例子,两则《诗经》的例子和两则《论语》的例子,都是古代文化的典范。
《虢季子白盘》: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乍(作)
宝盘。
《诗经·节南山之什·雨无正》:昔尔出居,谁从作尔室。
《诗经·周颂·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论语·学而》: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论语·学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广韵》不收“做”字,直到《集韵》才在“作”字下指出:“俗作‘做’,非是。”也就是说,直到那个时候,“做”才作为“俗字”被收入字书,而且被认为不对。如果认为“古典的”才是“高雅的”的话,一律写“作”倒是弃俗而就雅。
【注】
①我们当然不排除几位先生的著作在经过排字房的时候产生误植的情况。但几位先生所持不同还是很清楚的。特别是两位语言学家对“动词 + 作(做)”的不同处理,不可能是排字房的注意。此外,吕先生的这部著作也收入后来出版的一些先生的文集中,个别措辞有修改,但“作”、“做”的使用情况没有改变,可见两字的交替使用在吕先生那里也不是绝对排斥的。
②只有一个词会给一律写“作”带来困扰,这就是“做作”一词,但我们的古人似乎早已碰到了这个问题,已经准备了一个语言中难得一见的完全同义词“造作”。

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我也一直这样认为,虽然心下有一个疑惑,具体和抽象是相对的,如果遇到具体、抽象分不清的时候怎么办.最近使用北京语言学院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实用汉语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