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10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到2009年12月31日有几天的年假?

问题描述:

我2008年10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到2009年12月31日有几天的年假?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现在是第一年在不在有薪年假的的计算日期内!公司告诉我的是不算的.公司的算法是从2009年10月到2009年12月31日这样就是(30+31+31)/365*5=1.26天,这样合理吗》?

如果你之前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那么计算方法就是按照:08年10月入职日到08年12月31日的剩余日历天数/365,再*5,就是你09年应休的年假.
2010年休的是09年的5天.
不合理,如果你不是毕业生,而是之前就连续工作过1年以上,那就应该按照我上面给你的计算方法折算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