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因提存而消灭的债?谁能通俗具体地解释一下

问题描述:

什么是因提存而消灭的债?谁能通俗具体地解释一下
民法中关于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其中有一条是“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了履行期限时,将无法履行或者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的给付依法提交有关单位.”定义中的“有关单位”指的是何种单位?是债务人的所在单位还是*职能部门?谁能具体通俗地解释一下.

提存部门是指公证处
甲与乙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约定5月1日交付,但到期后找不到乙,甲可以将货物交由公证处提存,提存后甲的义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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