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问题描述:

唐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唐代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考试科目有常科、制科之分.每年举行的科举叫常科,皇帝
临时下诏的称制科.
常科的考生有两种人.一种是生徒.生徒出自*的国子监弘文馆到地方州县学的学生
.另一种叫乡贡,这些人自学成才“投牒自举”,经考试后可参加常科考试.常科考试
科目有十多种,如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
、道举、童子等,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
终不为美的感叹”.但这时的进士和后来经殿试而成的进士并不相同,程度也不同.唐
睿宗载初元年(689年)二月“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这时殿试的最初记载
.但这时的殿试只是偶或为之,并未形成制度.
常科考试后,考中的人称“进士及第”,时人称之为“龙登门”.这时有曲江会、杏园
宴、雁塔题名等活动一庆祝考试圆满,达官贵人,甚至皇帝也会来“登紫云楼垂帘观看
”,非常热闹.
制科是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参加的人可以是在职官员、常科及第的人,也可以是庶民
百姓.和常科出身的人相比,制科出身的人“名望虽高,犹居进士之下”,被称之为“
杂色”.“糊名制”最早出现在制科考试中.常科、制科之外还犹武举,但不为人重视
.《新唐书.选举志》中说:“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有关记载不足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