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我国古代的土地兼并下
简单我国古代的土地兼并下
对于土地问题的认识,人们普遍受到了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认为允许土地买卖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大鱼吃小鱼”的兼并,并有此引起普遍的失业,进而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然而,只有我们对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稍稍进行一下微观分析,就会发现,原本我们所熟知的大而化之的“土地兼并周期论”,其实不过是一种书斋中的臆想罢了.
将经济、历史问题简单化的自然经济理论流传甚广,几乎左右了我们对古代农村的全部认识,然而事实上,我们的很多固有认识本身就是片面,甚至错误的.
“小农”真的靠种地就能生存吗?
胡如雷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中对中国古代统治者所强调保障农村副业政策的描述,最终是要说明:“统治者坚持这种原则,是为了缓慢‘商人兼并农人’的过程,防止农民走上‘舍本逐末’的道路,以便保证农业税收,缓和阶级矛盾.”这个结论中,最引起我重视的就是自古以来,小农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农桑之外的副业生产.无论是天下大乱之后,还是承平时期,国家为恢复和稳定小农经济,必有此类制度安排,并执行得相当严格,正显示出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不独当代的农民仰赖于非农收入,古代的农民同样必须有务农之外的收入方能维持生存.【查看内容】
农村家庭工业真的是落后的生产方式吗?
人们在研究封建社会历史时,常常把农村工业当作农业的附庸,把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结合,当作自然经济和社会分工不发展的表现.按照这种观念,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工业的命运就应该或是走向衰亡,或是逐步与农业分离,沿着作坊——工场——工厂的道路发展.然而,近代和当代的大量事实表明,农村工业可以不经由作坊——手工工场——机器大工厂这条路,而直接由家庭手工业发展为使用机器的家庭工业.也就是说,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生产组织形式,不像过去人们认为的那样无法容纳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事实本身就表明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弹性,农村经济形态也并非天然的落后.【查看内容】
中国古代农村真的是“自给自足”吗?
汉代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基于小规模经营的集约农业的进步.这是对人口增长相对较快从而导致可耕地不足的回应,这种耕地不足的压力在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尤为突出.大量开支必须用货币支付,例如人口税,以及集约农业下劳力分配在季节上的不均衡,导致了非农业活动的发展.而非农业活动反过来又使发展市场取向的经济行为成为可能.这是一个农业社会,然而却是重商性的农业社会,它将个体农民结合在一个庞大的经济网络之中.因此,这种情况完全不同于对古代中国农业社会的一般印象,后者认为它是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农户构成的.【查看内容】
“地权不均”一定会导致社会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