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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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鱼我所欲与也
原文 译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译文】注释
  一、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散文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3.5万多字.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1.欲:想要,喜欢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4.苟得:不合理的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5.患:祸患,灾难.6.辟:通“避”,躲避.7.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8.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10.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11.非独:不单,不仅.12.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丢失.13.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14.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15.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16.蹴(cù)尔:用脚踢着给他.蹴:用脚踢.1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认为不值得,指不愿意接受.18.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意为如果.辩,同“辨”,辨别.19.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指带来好处.20.奉:侍奉.2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同“欤”,语气助词,译为"吗".读"yú".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22.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23.已:停止.24.本心:天性、天良.25.是故:因此 26.能:能够 27.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讨厌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然而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不采纳.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讨厌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