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1)内外因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内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内部的各要素间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同其它与之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或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基础、根本动力、根本和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有时甚至还会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但外因总是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决不能撇开内因而单独起昨用,因此,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内外因各自都客观地存在和发展着,二者之间不存在谁先谁后、“本源”和“派生”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我们不能把内外因之间的第一位和第二位之分混同于物质和意识之间的第一性和第二性关系.\x0d (2)内外因不等于主次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和主要矛盾都对事物的发展都起决定作用.但内外因问题首先是两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之间的问题,而主次矛盾是某一复杂事物矛盾统一体内部各矛盾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内因中可有主次矛盾之分,外因中也可有主次矛盾之别.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不能单独起作用;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但次要矛盾并不必须通过主要矛盾而起作用.由此可见,不能把内外因等同于主次矛盾.\x0d (3)内外因不等于矛盾的主次方面内外因是不同的事物矛盾统一体或事物系统,而矛盾主次方面是每一个矛盾的双方在斗争中力量不断消长造成不平衡的结果.“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在复杂的矛盾统一体中,规定事物性质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内因不仅决定事物的性质,而且还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由于矛盾双方斗争的结果是向各自相反的方面转化,事物的发展方向往往正是由矛盾的次要方面代表着,可见,即使是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并不能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内因不同于主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相对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来说,处于服从和被支配的方面,而事物发展的外因并不必须受内因的支配和服从内因,只是客观处存在和变化发展着.\x0d (4)内外因界限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不表明内外因可相互转化就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内外因的界限是确定的,具有绝对性,但事物又是普遍联系的,在较小范围内是外因的东西,到另一较大范围内就成了内因,反之亦然,因此内外因的界限又具有相对性.矛盾的相互转化通常是指在相对确定的矛盾统一体之内或系统内部各矛盾之间进行,即矛盾着的主次方面或主次矛盾依据一定的条件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而内外因本身就是有联系的不同事物矛盾统一体或不同的事物系统,所以,不能认为内外因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