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大米,第一周吃了40%第二周吃了第一周的25%那么多,还剩56千克,这袋大米原来有多少千克?

问题描述:

一袋大米,第一周吃了40%第二周吃了第一周的25%那么多,还剩56千克,这袋大米原来有多少千克?
不要用方程!用算式!

56÷(1-40%-40%×25%)=112千克为什么要用“40%×25%”?第二周吃的是第一周的25%就将第一周吃的看为“单位一”所以用“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