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采用售价金额法一般用于商业企业零售商品是使用,例如:
问题描述:
会计中采用售价金额法一般用于商业企业零售商品是使用,例如:
某商场2007年7月期初库存商品进价成本100万元,售价总额为110万元,本月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为75万元,售价总额为90万元,本月销售收入为120万元,有关计算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10+15)/(110+90)×100%万元=12.5%
已销商品应分担的商品进销差价=120×12.5%=15万元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120-15=105万元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100+75-105=70万元
请问120是怎么算的
答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分担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差价率
分摊的进销差价科目贷方发生额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很明显,在本问题中,没有考虑增值税,120万元是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问题中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总额为110万元、本月购进商品售价总额为90万元,只是告诉你计算差价率的一个条件,120万元是当月实际实现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