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集序》中的“之”字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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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中的“之”字用法
逐个翻译

兰亭集序
王羲之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 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 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 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兰亭集序》赏析 (文中“之”用49处)
兰亭是东晋会稽郡山阴城西南郊的名胜.据《水经注》记载:“湖口有亭,号曰兰亭.”东晋建立后,王羲之、谢安等名流在会稽置园建墅,成为士人学子聚集地.永和九年(353),51岁的王羲之任会稽内史(相当于太守).三月三日这天,他和谢安、孙绰等四十余人聚于兰亭,曲水流觞,吟诗作赋.当时要求每人作四言五言诗各一首.之后,王羲之将诸人所作诗一一记录,编为兰亭集,并为此写了这篇序.
本文分三段,一段写“乐”,二段写“痛”,三段写“悲”.乐在何处?你看,“暮春之初”,“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可谓一乐也.兰亭之地,“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可谓二乐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可谓三乐也.曲水流觞,可谓四乐也.饮酒作诗之间,“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可谓乐之极也!这“五乐”概括了“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正应了“信可乐也”一句.一群文人雅士,在青山绿水间,行高雅风流之举,怎不令人羡慕?快乐之情,自不待言.
然而作者的写作用意并不在乐上.中国古代文人对生和死进行过深入的思考.死亡一直是缠绕在文人心间的话题.面对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作者没有沉浸其中,而是从中引出了对生死的联想.人生在世,形式各异.不管是“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还是“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都会为一时的顺达而满足,甚至忘记了死亡.等到对所追求的事物产生厌倦之后,自己的感情也就随着事态的变化而变化,又想到了死亡,感慨也就来了.原先自己以为欢乐的事情,在短暂的俯仰之间就变成了陈迹,尚且不能不因此而发出感慨;何况人生的长短要听凭造化的安排,最终要走向死亡.在作者看来,人生是多么渺小可怜!以上是作者从现实的角度抒发的人生短暂、不能自驭之叹,突出了一个“痛”字.
接下来,作者考察古人的感情,发现古人也是如此,对生命的感慨不谋而合.由此看来,人们普遍看重的是生,厌恶的是死.庄子“一死生”的观点是“虚诞”.那么,未来呢?后人看我们,也像我们看古人一样吧?人生代代相传,痛苦也代代相传,没有休止.这真可“悲”啊!这里的“悲”显然不同于上段的“痛”.痛的是人生短暂,好景不长;悲的是人生代代相痛,永无休止.这样,“乐——痛——悲”构成了本文的感情发展脉络,十分清晰.
作者记录下这次集会的作品,目的是给后人提供一个产生共鸣的依据.然而,作者对生死的思考并没有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也没有得出通达彻悟的解释.庄子的“一死生,齐彭殇”具有深刻的哲学价值,并不是“虚诞”“妄作”,王羲之显然没有真正理解庄子的思想.作者从眼前的美景联想到生死问题,表现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生活的热爱,是有其积极意义的.“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思想是很多文人共有的.屈原在《离骚》中写道:“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中写道:“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苏轼在《赤壁赋》中写道:“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越是如此,我们越是感觉到庄子所言的深刻.
本文语言清明简洁,有些已成为成语,广为使用.由于作者的思想比较含蓄,对人生的思考点到为止,因而语言有一定的跳跃性,可能影响读者的理解和把握.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 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四、另外,在现代汉语中,“之”有时用在时间词“前、后”的前面,组成双音词,表示在某个时间或处所的前面或后面.如“吃饭之前要洗手.”“妈妈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他们站在队旗之前举手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