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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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它的主人公有: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及白利尼一家.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后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 .
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 ,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