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震的烈度

问题描述:

什么是地震的烈度

地震烈度(seismic intensity)
简称烈度,即地震发生时,在波及范围内一定地点地面振动的激烈程度.(或释为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地面振动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人的感觉的强弱,器物反应的程度,房屋的损坏或破坏程度,地面景观的变化情况等.因此烈度的鉴定主要依靠对上述几个方面的宏观考察和定性描述.
从概念上讲,地震烈度同地震震级有严格的区别,不可互相混淆.震级代表地震本身的大小强弱,它由震源发出的地震波能量来决定,对于同一次地震只应有一个数值.烈度在同一次地震中是因地而异的,它受着当地各种自然和人为条件的影响.对震级相同的地震来说,如果震源越浅,震中距越短,则烈度一般就越高.同样,当地的地质构造是否稳定,土壤结构是否坚实,房屋和其他构筑物是否坚固耐震,对于当地的烈度高或低有着直接的关系.(影响一地地震烈度的五要素: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地质结构、建筑物).一次地震中,人们往往强调震中(或称极震区)的烈度.
地震烈度
同样大小的地震,造成的破坏不一定相同;同一次地震,在不同的地方造成的破坏也不一样.为了衡量地震的破坏程度,科学家又“制作”了另一把“尺子”一地震烈度.地震烈度与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以及震区的土质条件等有关.
一般来讲,一次地震发生后,震中区的破坏最重,烈度最高;这个烈度称为震中烈度.从震中向四周扩展,地震烈度逐渐减小.
所以,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它所造成的破坏,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一次地震,可以划分出好几个烈度不同的地区.这与一颗炸弹爆后,近处与远处破坏程度不同道理一样.炸弹的炸药量,好比是震级;炸弹对不同地点的破坏程度,好比是烈度.
■地震烈度表
为了在实际工作中评定烈度的高低,有必要制订一个统一的评定标准.这个规定的标准称为地震烈度表.在世界各国使用的有几种不同的烈度表.西方国家比较通行的是改进的麦加利烈度表,简称M.M.烈度表,从I度到度共分12个烈度等级.日本将无感定为0度,有感则分为I至Ⅶ 度,共8个等级.前苏联和中国均按12个烈度等级划分烈度表.中国1980年重新编订了地震烈度表(见表).
中国地震烈度表 (简要)
Ⅰ度;无感-仅仪器能记录到;
Ⅱ度;微有感-个别敏感的人在完全静止中有感;
Ⅲ度;少有感-室内少数人在静止中有感,悬挂物轻微摆动;
Ⅳ度;多有感-室内大多数人,室外少数人有感,悬挂物摆动,不稳器皿作响;
Ⅴ度;惊醒-室外大多数人有感,家畜不宁,门窗作响,墙壁表面出现裂纹
Ⅵ度;惊慌-人站立不稳,家畜外逃,器皿翻落,简陋棚舍损坏,陡坎滑坡;
Ⅶ度;房屋损坏-房屋轻微损坏,牌坊,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Ⅷ度;建筑物破坏-房屋多有损坏,少数破坏路基塌方,地下管道破裂;
Ⅸ度;建筑物普遍破坏-房屋大多数破坏,少数倾倒,牌坊,烟囱等崩塌,铁轨弯曲;
Ⅹ度;建筑物普遍摧毁-房屋倾倒,道路毁坏,山石大量崩塌,水面大浪扑岸;
Ⅺ度;毁灭-房屋大量倒塌,路基堤岸大段崩毁,地表产生很大变化;
ⅩⅡ度;山川易景-一切建筑物普遍毁坏,地形剧烈变化动植物遭毁灭;
早期的烈度表完全以地震造成的宏观后果为依据来划分烈度等级.但宏观烈度表不论制订得如何完善,终究用的是定性的判据,不能排除观察者的主观因素.为此人们一直在寻找一种物理标准来评定烈度,这种物理标准既要同震害现象密切相关,又要便于用仪器测定.首先被研究的物理量是地震时的地面加速度峰值.因为一般认为地震引起的破坏是地震惯性力造成的,而惯性力又决定于地面加速度.这样就给烈度的每一等级附加上地面加速度峰值.结果表明,烈度每增加一度,加速度大约增加一倍.后来加入烈度表的物理量还有地面速度峰值.中国现行的烈度表已经加入了加速度和速度两项物理量数据.
烈度:是指地震在地面造成的实际影响,表示地面运动的强度,也就是破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