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斗争中其主次地位发生了交换,但又由于矛盾的同一性,这两个方面本身也向着对方转化,当其本身向着对方转化时,由已经成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原来的次要方面的性质还是原来的性质吗?由于新质事物的性质由新的矛盾双方中主要方面的性质决定,这个性质还是原来那个旧质事物的矛盾次要方面的性质吗?

问题描述:

由于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斗争中其主次地位发生了交换,但又由于矛盾的同一性,这两个方面本身也向着对方转化,当其本身向着对方转化时,由已经成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原来的次要方面的性质还是原来的性质吗?由于新质事物的性质由新的矛盾双方中主要方面的性质决定,这个性质还是原来那个旧质事物的矛盾次要方面的性质吗?

矛盾范畴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不久反映了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机制,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在教材中有这样几处结论:“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事物的性质和方向,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以上几处论述都在阐述事物发展的机制,有必要对其做相关链接,通过其内在的联系,来更加深刻理解矛盾是事物发展的体力.
首先,弄清矛盾的主次要方面的变化与事物的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由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所以当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发生变化时,事物的性质也必然发生变化和发展.那么,它与事物的量变和质变又是什么关系呢?
其实,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地位、作用发生变化的过程,也就表现为量变和质变的过程.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在力量的增减,必须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渐进的过程就是量变的过程.当这一渐进过程达到一定程度,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主要方面,旧的矛盾的依存关系破裂,形成新的矛盾的依存关系时,此时,质变发生,一事物变成他事物,可见,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变化的过程正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二者是一致的.
其次,弄清在事物发展中内外因的作用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所起作用的关系.
辩证法把运动看成是事物自身的运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也受外部矛盾的影响.就整个世界而言,一切矛盾都是事物的内部矛盾,世界之外的矛盾是不可思议的,但从某一个具体事物来看,又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之分.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那么,内外因又是如何推动事物发展的呢?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只有在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紧密结合中才能实现.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第一,矛盾的双方联为一体,互为条件,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对立面的互相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这是任何确定的矛盾得以存在的前提,同样,对立一方的发展也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因为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的过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的统一体中实现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的同一,是发展中的同一;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不是脱离对立面的孤立的发展.例如,在化学领域,阳离子的极性越强,同它结合的阴离子的极性越强,从而形成稳定的化合物,极性强的阳离子与极性弱的阴离子结合形成的化合物是不稳定的.在社会领域,反动*的发展必然刺激或促进进步*的发展.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对立双方总是包含着可以彼此利用的因素,如在*与资本主义的矛盾中,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发展文化和科学技术等方面,都有*可以借鉴和利用的东西.第三,矛盾双方的互相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发展是一物转化为他物,但不是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离开矛盾对立面的同一性,就无从确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在充分肯定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同时,必须看到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矛盾的斗争性终究要打破矛盾双方的依存,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而产生新的矛盾统一体,这种推动作用表现在事物的量变和质变过程中.第一,矛盾斗争性在事物量变过程中的根本作用,就在于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由于对立面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这正是事物发展的量变过程.第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的质变过程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发展在斗争中沿着各自方向达到它的极限时,只有通过斗争才能突破这个极限,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实现事物的质变,可以说,事物的质变过程,就是矛盾的斗争性得到彻底贯彻的过程.
总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也就是对事物发展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次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发生变化的过程,这一变化过程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不管是内因还是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都离不开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即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一句话,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