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重和超重是不是一定要在物体与物体之间才能体现的?(如下)

问题描述:

失重和超重是不是一定要在物体与物体之间才能体现的?(如下)
拿超重来说,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乘电梯加速上升,或者飞机加速上升,人都会感到超重.由F=am可知 因为人和电梯具有向上的加速度使人和电梯都受到一个相同的力,即电梯受到一个向上的力的同时人也受到一个相同的向上的力,但是电梯向上的力对于人来说是压着人的脚底的,同时人也因此给电梯一个反作用力,那么说人会感到一个明显的压力(相当于人是变重了),如果电梯是人的话,电梯也会感到了一个压力压着它向下,这就是超重感.可是物理书上学的都是寥寥的几句话,加速度向上就是超重,我这样理解有错吗?

完全失重:物体内部各部分没有相互作用力.
*落体是完全失重,地球表面有大气层,坠落物受空气阻力,不完全失重.
一般失重:人体各部分特别是体内器官、内脏之间互相作用力减弱,有不适感,如跳楼(机)
在失重的条件下,熔化了的金属的液滴,形状呈绝对球形,冷却后可以成为理想的滚珠.而在地面上,用现代技术制成的滚珠,并不呈绝对球形,这是造成轴承磨损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