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工程队要完成一项工程,原计划三个队同时做,并且按照三个队工作效率的比进行分配,但是若干天之后,甲队因为种种原因退出,把甲队剩下工程的1/3交给乙队完成,2/3交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个工程队要完成一项工程,原计划三个队同时做,并且按照三个队工作效率的比进行分配,但是若干天之后,甲队因为种种原因退出,把甲队剩下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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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乙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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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丙队完成.如果仍然要按时完成该工程,乙队就必须将工作效率提高20%,丙队则必须提高30%.问:甲、乙、丙原来的工作效率之比是多少?如果工程结束时,按照工作量付给报酬,甲队得到2700元,乙队得到6300元,那么丙队可以得到多少元?

假设甲队效率是x,乙队是y,丙队是z.
(y×20%):(z×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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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y:(0.3z)=1:2
                0.3z=0.4y
                y:z=3:4
乙队效率的20%和丙队效率的30%之和刚好等于甲队的效率
那么x=0.2y+0.3z
将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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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代入,
得到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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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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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
6
20
z
     x=
9
20
z
所以x:y:z=(
9
20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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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9:15:20
也就是效率比是9:15:20
假设如果甲正常工作,那么他能拿到M元乙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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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元 但是甲未能工作完,
并且剩下的那部分工程量价值N元 则乙拿到了N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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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拿到了N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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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2700
5M
3
+
N
3
=6300

M-N=2700
5M+N=18900

6M=21600
 M=3600
M-N=2700
解得N=900元
丙多拿到了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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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00元
丙原来应该拿3600÷
20
9
=8000(元)
8000+600=8600(元)
答:最后丙拿到了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