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否过时辩论会(反方:过时)急求我要很长的辩词

问题描述:

雷锋精神是否过时辩论会(反方:过时)急求
我要很长的辩词

过时,现在的思想和过去的思想已经不一样了,过去可以是发扬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在就不一样了,有时候会笑话你,说你傻.也就是好心办不了好事.被别人误解.

雷锋精神永远不过时

艰苦奋斗精神则是任何时代人的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基本的职业道德,而不是雷锋特有的。有人说雷锋精神的实质是互助互爱,但互助互爱是人类最古老、最美好的情感和精神,也不独属于雷锋。实际上这些都是人们对雷锋精神的人为拔高,是过度解读,这种解读已经脱离了时代背景。在雷锋那个时代,雷锋本人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并没有我们今天宣传的这么崇高和伟大。他的崇高和伟大,只不过是在人治的特定背景下,被一个榜样的时代的传媒塑造的。所以,我要问对方辩友,雷锋的精神其实很多人的身上都有体现,只是他较突出一点而已,可以从资料中知道,有很多人已经对雷锋精神厌恶了,如果不是它过时,会有人厌恶吗? 1、好心办坏事,搞砸别人的事。
2、被坏人利用,利用你的热心很容易拐卖小好。
做好事的机率是30%,出现意外事情的机率是70%。
时代不同了,现代的思想也得改变,所以雷锋精神已经完全过时。 例句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事实上,今人在火车上学雷锋,如果像雷锋那样“好事做了一火车”,这么在车厢里乱窜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乘警和便衣笃定是要把你当成打扒对象的。再说,雷锋在坐火车时帮列车员打扫卫生,这在当时是高尚的行为,但在现如今,试想,你去打扫卫生,那列车员干什么?列车员岂不是没活干了?抢人饭碗呢?我认为,这是一种反客为主的做法。也就是说,雷锋当年做的好事,今人不能做了,你学不了,不能学!
掏腰包给大嫂买车票还能学。不过,奉劝大家不要学。在车站碰到大嫂掉皮夹子,没钱买车票,十之八九是个穴,是圈套,专等着你来跳。还有,街头那些名为乞丐,实为丐帮的老幼,掏钱给他们,不是爱心,反是助恶,他们挥霍起你的血汗可一点不心疼!丐帮回家盖洋楼起别墅,而你却在做新时代的房奴。同学们,我们容易嘛!难道,只为在日记里添上一笔吗?
案例
2006年11月20号,南京的徐寿兰老太太赶公交时跌倒,路人彭宇将老太太扶起送往医院,垫付医药费花去4万多块。事后,徐老太太家人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向法院起诉,索赔13万余元。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最终“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承担40%的损失,补偿原告45876元。谁都知道,不是东北淫的彭宇真是“活雷锋”,他比窦娥还冤!但法院断案,必须“从常理分析”,如果你没撞倒老太太,只有如假包换的*,才会负责到底啊!这个著名的案例,其实列出了一个常理双等式:“学雷锋=智障=赔钱”。智障不负刑责,但不可以不赔钱。今年2月15号,又有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才打电话报警。
雷锋引火烧身的事不胜枚举。今年最火的“钓鱼执法”事件,就是当事人学雷锋被黑掉的。如果雷锋生在21世纪的今天,他少则弄得倾家荡产,多则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也说不定。他除了要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最怕的,大概就是人们去学他了。
总结
  作为反辩方,我们并不反对雷锋精神。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爱,这世界也充满爱。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是,爱该怎么样合适地表达。
在当今社会,爱不一定要说出来,不一定要做给公众看,也不一定要,一种缺乏,有一种记在日记里。
爱是一种需要爱不需要理由。

过时

我们的生活在急速发展,科技也在急速发展,由于生活的环境的发展从而使得我们的思想精神也得得到充分的提高. 老的思想精神是雷锋精神,到处帮助别人.有了这个精神的由来是因为那时,人们思想简单,帮助人们又是我们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