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读布封的《马》,有什么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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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读布封的《马》,有什么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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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