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好问】暴力情节遭模仿,制作公司该赔吗?
今年4月,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昨天上午,法院判决该动画片制作公司,对该起事件承担15%的责任。
近几年,由于模仿动画片情节而发生意外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小编看来,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的动画片播放,并没有进行分级管理。每个年龄段的孩子可以接受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有些动画片,并不适合儿童观看,是拍给成年人看的。但我国的现状是,3岁的孩子和13岁的孩子看着同样的动画片。
现在我国的动画片发展进入了一个瓶颈期,还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天中午在家里看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这些经典的国产动画片至今还记忆犹新。可是现在,不知道是自己的心态变了,还是动画片的水准真的不复当年,已经很难再在电视上,看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国产动画片了。
对于孩子模仿动画情节出事故,你认为动画片制作公司是否该负责呢?对于国产动画片,你都有哪些希望和期许?~~~老规矩,参与讨论就有机会获得50金币哦~~o(*≧▽≦)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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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沉迷动画片 扮奥特曼痛打妈妈
羊熊被批暴力,影片分级为何难?
儿童模仿喜羊羊烧伤同伴宣判,片方负责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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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上期获得金币的
不该。哪部优秀的动画片里面没有?猫和老鼠不一样到处充满暴力。不能因个别现象打击一部优秀的国产动画。
家长责任大于制片公司
该赔!太该赔了!新闻媒体也应该要把关。
还说掉了,家长也应该要有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只要不是很明显的暴力情节,烤个羊什么的,就说是模仿,动画公司要赔钱,我觉得不太合理。那西游记里孙悟空还棒打妖精呢,红孩儿还烧人呢,难道还找《西游记》索赔?
该陪,关键问题还是电影电视要实行分级制度!
动画公司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儿童缺乏辨识能力,动画片为儿童喜闻乐见,其 制作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对儿童形成导向.国家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也要切实负起把关之责.
动画片制作暴力情节时既没有设置警示提醒语又没有演示暴力情节的严重后果,造成小孩子模仿,制作公司的确应该负有赔偿责任。另外,文化等相关部门也有责任,一是没有制定分级动画片的标准,二是切实履行审片把关的职责没有完全到位,虽然把这个关是需要有分级标准做为前置条件,但是这种暴力情节可能会产生某种严重后果还是可以预见的,对于这种可预见后果的暴力情节在审片时不删除,应该是负有放纵嫌疑责任的。
我认为净化儿童的文化环境是所有文化工作者、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职责。这中间首先包括了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动画片是儿童喜欢的艺术品,在内容的选择选择上一定要严格把关,暴力、色情等是要筛选出去的。如因制作方因自己的产品播放后给小观众造成了伤害,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制作公司应该陪。色情和暴力是限制级的,这些不应出现在儿童动画片里。国外如果商店卖烟酒给未成年人,惩罚的是商店而不是儿童一样,该事件中制作公司应负主要责任的。
我觉得有点冤枉。狼吃羊太正常的食物链,说不上暴力。还有就是这件事的涉事的3个孩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都已经上小学,大的都上四年级了,是否太无知了?安全意识是否太缺失了。要追究起来的话,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吧。
最讨厌喜洋洋,每天除了你抓我我抓你的内容,没点进步意义。真怀念小时候我看的那些!
应但赔,绝对得赔!
要赔,且赔偿金额得提高。
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强的,作为动画片,孩子经常看,是需要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而有些情节造成不良影响,这个公司是需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