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偶数可不可能成为互质数?

问题描述:

两个偶数可不可能成为互质数?
在试卷里碰到的 教我

学数学教材对互质数是这样定义的:最大的公因数是1的两个自然数,叫做互质数.这里所说的“两个数”是指除0外的所有自然数.“公因数只有 1”,不能误说成“没有公因数.”
对于两个偶数而言,它们必有除了1之外的公约数2,因此不可能成为互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