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集合什么时候适合用描述法

问题描述:

表示集合什么时候适合用描述法
什么时候用描述法
什么时候用列举法
若x=2n 取值范围为什么总写n……
而不写x……
如表示被5除余2的所有整数的全体构成的集合
x x=5n+2 后面取值范围为什么要写 n属于整数
而不说x属于整数

当集合的元素较多时用描述法,描述法是集合中最常用的方法
当集合的元素较少时可以用列举法,一般在元素可以数出来,也就是几个的时候用列举法
如{1,4,5}这样只有3个元素,容易写出来的就用列举法
{xⅠx=2n,n属于R}(属于号实在是打不出来)这个集合的元素为无穷多个,无法列举,所以用描述法
其中X是代表元素n是变量,取值范围决定的是变量的取值范围,所以是写n……而不写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