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辱于奴隶人之手”中的“只”.

问题描述:

“只辱于奴隶人之手”中的“只”.
为什么在很多地方写的是“祗辱于奴隶人之手”,而教科书上写的是“只辱于奴隶人之手”?
既然“只”不是通假字,为什么读zhi(第三声)?而不是qi(第三声)?
如果是“祗”,为什么不读zhi(第一声)?
“只”是不是“只”的古代用法?

秖和只在唐、宋以后多写作只.只”简化为“只”